
憲報刊登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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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下星期三(十一月十八日)向立法會提交《二○○九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該命令的目的是反映有關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即瓦塞納安排及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所採用最新修訂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主要的修訂涉及放寬對採用已公布或商用的密碼標準的若干無線個人區域網絡裝備(包括若干無線路由器及無線打印機等)的管制,以及撤銷對若干可場程式邏輯裝置(包括若干具記憶功能的高科技集成電路)的管制。」
發言人說:「相信業界人士會歡迎實施該命令,因為在修訂生效後,他們便無須再為相關物品的貿易申請進出口許可證。」
根據本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
許可證管制的目的是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動情況,以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發言人說:「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以確保維持最高的國際管制標準;而當國際標準放寬時,我們亦會相應放寬業界人士須申請有關許可證的要求。」
該命令於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憲報刊登,並將於十一月十八日提交立法會。在審議程序完成後,該命令將在工業貿易署署長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業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上瀏覽憲報。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二三九八 五五八七或電郵:stc@tid.gov.hk)。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商戶有關修訂的詳情。
完
2009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