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教育局局長就「重新制訂特殊教育政策」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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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重新制訂特殊教育政策」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首先感謝何秀蘭議員提出關於特殊教育的動議辯論。特殊教育是政府重視的議題,而不斷提升特殊教育的質素,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到適切的教育服務,亦是我們的政策目標。

  香港特殊教育的目的,是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適當的教育,以幫助他們充分發揮潛能,使他們成為社會上一個獨立而有適應能力的人。

  「及早識別」和「及早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是政府的一貫政策。為有效落實這個政策,我們致力提高家長及老師的認知、研發評估工具、制訂評估機制,以及提升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

  以「及早識別」的政策為基礎,我們會按照醫生、心理學家等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並根據家長的意願,轉介有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兒童入讀特殊學校。至於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他們會入讀主流學校。為協助主流學校照顧這些學生,我們會提供額外資源及專業支援。

  在特殊教育發展方面,政府一直是從教育專業及學生的學習需要為出發點,透過各種措施,優化特殊教育服務。課程方面,我們制訂有關指引和提供資源,包括由課程發展議會為小一至中三智障學生編訂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以及在本學年9月開始逐年逐級推行為智障學生而設的高中課程。在學校層面,智障兒童學校會為學生調適課程,因應個別智障學生的能力、進度及性向,為他們制定學習目標和計劃,因應情況進行分組教學。

  我們近年在特殊學校推行多項改善的策略,這些措施包括:下調輕度智障兒童學校的班額,由20人降至15人,以提升學與教的效能,涉及的額外經常性開支預算為七千四百萬元;我們還會改善學位與非學位教師的比例,以提升教育專業水平;為特殊學校包括智障兒童學校開設新高中課程、為支援新高中(智障學生)課程的發展,同時推行協作研究及發展計劃,以及加強教師的專業培訓等。一直以來,各項政策和措施的制訂,都是以優化學生的學習為出發點,並非以福利思維作為處理的角度。

  在融合教育方面,我們的政策是以「全校參與」模式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這是與全球的融合教育趨勢一致。我們為中、小學提供「學習支援津貼」;增強校本教育心理學家的服務;開展及優化多元化的專業支援模式等。我們亦在2007/08學年推出了為期五年的「推行融合教育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訂立清晰的培訓目標和提供資源,讓每一所學校均可以有系統地策劃和推行教師培訓。

  我希望藉今天的機會再次澄清,我們並沒有強制智障學生年滿18歲就必須離開特殊學校,或者不再為他們提供學位資源,這說法與事實不符。我們為智障學生在特殊學校提供12年學校教育, 我們的目標是讓學生在完成有關的課程時,達致本身能力可及的學習水平,然後過渡到下一個階段的成人生活,接受進一步的培訓或其他的康復或護理服務、或者甚至在社會上就業。我們是以十八歲為一個切入點,根據十二年學校教育的大原則,評估學生應否繼續留校。

  我們與各位議員、家長以及社會大眾一樣,都希望為智障學童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更適切地滿足他們的教育需要。

  主席,我謹此陳詞。在聽取議員的意見後,我會就議員發表的意見作出回應。多謝主席。




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