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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香港和深圳在前海的現代服務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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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本年八月十九日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關於推進前海港深現代服務業合作的意向書(意向書),希望透過參與深圳前海的發展,促進和提升香港服務業,長遠推動本港經濟發展。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在簽署意向書前並無諮詢立法會和公眾的原因,以及何時會進行有關的諮詢;

(二)意向書的內容和香港特區政府所扮演的角色;

(三)需否為參與深圳前海的發展投放公帑和進行相關的立法程序;及

(四)香港可從參與前海的發展獲得甚麼利益,以及將會令本港的服務業面對甚麼形式的競爭?

答覆:

主席:

(一)及(三) 有關問題(一)及(三)的部分,香港與內地各區域的合作,一直以來都是建基於「一國兩制」的原則。政府在推動各個合作項目時,均是以香港的利益為依歸。若有項目需要立法會額外撥款或牽涉立法,政府都會按照現行程序向立法會提案,供立法會審議。有關推進前海港深現代服務業合作的意向書,並不牽涉立法會額外撥款或立法,因此,政府無須向立法會提案。

  在召開與內地有關的區域合作會議時,我們均會安排有關官員會見傳媒,以及發布新聞公布。這些安排維持了與內地合作的公眾透明度,有關前海的意向書也是同一安排。

  在推進香港和廣東省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的進一步合作,我們已充分諮詢及考慮各有關持份者包括立法會及業界的意見。舉例來說,在近期與廣東及深圳的合作過程中,我們已詳細考慮立法會議員於今年三月四日及六月十七日分別就積極推動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配套政策及促進港深合作動議辯論中提出的意見。政務司司長亦於今年四月至六月期間,聯同業界代表訪問珠三角九市,並在今年七月在香港舉行大型落實《規劃綱要》交流會,廣納各方意見,才制定進一步的政策建議。

(二)有關問題的第(二)部分,香港和深圳於今年八月簽訂推進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的意向書,旨在反映港深雙方在前海推進現代服務業合作的宏觀意向,和共同探討合作可能性的意願。

  根據合作意向書,港深雙方同意在《規劃綱要》、「一國兩制」和粵港合作框架下,將前海地區的規劃建設作為港深合作的重要載體,以共同推進前海港深現代服務業合作的相關工作。雙方會在以下領域共同探討合作的可能性,包括:

(i)研究有關政策措施,推動區內發展現代服務業;

(ii)通過港深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發揮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優勢,推動深圳、珠三角地區及廣東省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

(iii)按照雙方功能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在CEPA的現有基礎上,支持香港服務業在區內發展,共同拓展現代服務業的市場。

  根據合作意向書,港深雙方同意在粵港合作及港深合作的架構下成立專責小組,以商討整體合作方向和合作內容。日後,雙方須就細化意向書事項進行協商。

  以上是合作意向書最重要的具體內容,並已涵蓋在今年八月「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的新聞公報中。

  至於在前海發展現代服務業,目前仍屬前期研究階段。在制訂詳細發展方案時,如牽涉任何特區撥款申請和立法程序的事宜,我們會提交方案供立法會審議。

(四)有關問題的第(四)部分,過去三十年,因應內地的改革開放政策,香港企業有充分空間在內地發展,特別是在製造業方面。與此同時,香港本身經濟亦轉型至以服務業為主。今後我們須繼續為香港在內地拓展服務業的市場。

  立法會在今年三月四日通過動議,促請政府積極推動《規劃綱要》配套政策。該《規劃綱要》提出各方面建議,包括支持建立深圳前海地區,加強與香港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合作。

  我們今後的整體目標是利用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優勢去發展香港服務業在內地的市場,首先開拓大珠三角五千萬人口的市場,然後拓展至超過四億人口的泛珠各省區的市場。



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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