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巴士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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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一月十日)與巴士公司代表會面後與傳媒談及巴士安全措施的講話(中文部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一向很關注巴士服務的安全。今日約見幾間主要的巴士公司,第一,要求他們切實執行現時內部監察車長的安全駕駛,以及巴士服務的制度。第二,我們要求他們提高員工對監察制度的認知,即無論是監察程序有評核員、如何跟進投訴,以及地面雷射槍等措施,均須提高員工的認知,讓他們知道紀律處分及懲處的後果是如何。另外,我們亦要求,而巴士公司亦同意,加強夜間車及涉及高速路段的監察。最後,在編更方面,站長、車長、公司或運輸署都可以有機制啟動,例如有部分編更時數不太適合,可能一段時間受到交通情況影響,車長未必能在一定時間內完成車程,可以有機制啟動檢討如何編更為合適。今日主要討論這幾個課題。

記者:就日班司機駕駛尾班車,再駕駛夜間班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一向以來在編更方面有指引,巴士公司都會切實地跟隨指引做。剛才談及如果有部分車長覺得在一定時間內未必可以完成車程,而這件事是恆常地發生,可以有機制啟動檢討編更。

記者:警方在該路段的檢控較去年全年多一倍,是否顯示機制出現漏洞?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警察方面,他們一直從超速方面去執法。在不同的路段,他們亦不定時就超速執法。另外,與區議會亦有良好的傾談,有很多、很實在很有用的意見,我們會研究他們的意見和改善措施。今天大致上就談了這些。

記者:他們的實質回應?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我剛才講到的幾點,他們同意亦承諾切實執行監察制度,例如加強夜間車及高速路段的監察等等,都承諾去做。

(請同時參考英文部分)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