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
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一月五日)代13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兩名僱主追討約17,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包括天皇餐廳有限公司及Dreams & Magic Co. Limited,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13,033.87元及4,107.88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20元及219元。
完
2009年11月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