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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增加中小型住宅供應」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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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增加中小型住宅供應」議案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剛才議員就議案及修訂的發言,我們明白到近期的整體樓價上升,以及特別是豪宅單位的價格屢創新高,令市民大眾關注到樓宇供應以及樓市泡沫等問題。

  行政長官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已提出相同的關注,並承諾會密切監察樓市的情況。剛才發展局局長已向議員交待優化土地供應制度的問題。

  李國麟議員提醒我們要再一次清楚解釋我們的房屋政策。政府的房屋政策,是幫助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為他們提供租住公屋,處理他們的住屋需要,退出作為發展商的角色,停止興建和出售資助公營房屋,把干預市場的程度減到最低。以居屋或者其他的方法鼓勵市民自置居所,不是政府房屋政策的目標,市民置業與否,應該以個人的意願和負擔能力為依歸。復建居屋,無論數目多少,都是會與現行的政策產生矛盾。

  事實上,最近很多輿論以及學者都提出須非常小心去對待復建居屋的問題,指出復建居屋並非處理當前樓市出現的問題應該採取的措施或者手段。

  很多議員都關心房屋供應的問題,運輸及房屋局是負責數據的搜集及監察的。我想講一講市場住宅單位供應的情況。

  在一手私人住宅市場方面,中小型單位仍然有一定的供應。據我們現時所掌握最新的資料估計,未來數年約有52,000個一手私人住宅單位供應,當中約33,000個屬實用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單位。

  除了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外,巿場上還有為數不少的二手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事實上,二手私人住宅單位的每年成交量在過去數年平均約7萬7,400宗,佔整體私人住宅單位每年總成交量的8成。2009年首三季的二手成交量已經達到7萬3,000,佔整體成交量的84%。

  另外,2009年首三季就約有40,900宗在200萬元以下的物業成交。事實上,當私人住宅物業的售價在2009年持續上升時,成交價在200萬元以下的物業成交宗數,在這期間仍然有增加,09年第一季為8,900宗,2009年第二季為16,300宗,第三季為15,700宗。由上述的成交數字可見,市場上仍然有一定數量的中低價住宅單位出售。

  此外,房委會已於10月底推售第五期共1,300多個剩餘居屋單位,當中大部分售價低於200萬元。在推出第五期後,房委會會把尚餘約4,000個剩餘居屋單位,由2010年起有秩序地推出。房委會會參考第五期的銷售結果,並考慮當時的市場情況,制定未來的銷售計劃。

  目前全港有超過30萬個居屋單位,其中包括6萬多個已經補價及25萬多個未補價的單位,分別可在公開市場以及居屋第二巿場買賣。這些居屋單位分布於全港不同地區,約百分之七十五位於市區及擴展市區。

  以現時的估值計算,全港30萬個居屋單位中,約有七成的價格低於2百萬元,即約22萬個單位,其中約有5萬個是已補價的單位。這些居屋單位是龐大的中、低價房屋潛在資源,所謂的「上車盤」的潛在資源。在過去數年,居屋單位在公開市場及居屋第二巿場平均每年分別有6,000及2,000宗成交。我歡迎議員對於如何活化二手居屋市場提出意見,亦很多謝李華明議員剛才提出一些具體的問題,我們會深入研究的。

  部分議員在剛才發言中,建議政府復建居屋,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購買一手中下價樓宇的機會,即所謂的「上車盤」,亦希望藉此鼓勵公屋流轉。

  現時的政策方針,是保持樓市穩健發展,回到讓市場調節供求的基本。剛才,發展局局長已交代過有關優化土地供應的問題。

  我想指出,儘管房委會自2003年之後停建居屋,以及於2004年終止置業貸款計劃,公屋居民自願或因購買居屋第二市場的單位而交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沒有受到影響。在過去數年,即使沒有居屋計劃,每年仍有不少公屋單位由於住戶遷出而收回。在2004/05至2008/09年期間,每年平均有約8 500個公屋單位收回。
 
  剛才黃毓民議員要求我提出數據表述是否合乎條件復建居屋,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公屋的流轉,從以上數據可看到在流轉方面並未出現問題。

  此外我們亦必須注意香港土地供應有限的這個現實。復建居屋,是有機會令到我們在可用於興建公屋的土地減少,從而降低公屋的興建量。正如我們過往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多次重申,房委會的土地是需要用以興建公屋,拆卸現有公屋所得的土地,亦需要用以興建公屋,而非用於包括建造居屋或其他用途。否則我們在繼續推行維持平均輪候時間在大約三年這個目標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有見於以上所列的種種理由,我們不同意復建居屋的建議。接荂A我想就議案中有關再次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建議重申政府及房委會的立場。

  房委會於98年初推出租置計劃的目的,是讓公屋租戶以可負擔的價格購買他們所租用的單位,去協助達到當時十年內全港七成家庭置業的政策目標。政府在02年全面檢討房屋政策時已經決定,當年制訂的長遠置業指標已毋須保留,並指出需保持一定數量的租住公屋單位,以滿足合資格家庭的住屋需要。為了配合這政策,房委會在05年推出第六期乙租置計劃之後,已終止有關計劃。因以下的考慮,我們沒有計劃恢復該個租置計劃。

  首先是公屋的供應與流轉的考慮。回收的公屋單位是一個重要的公屋供應來源,平均約佔房委會每年編配公屋單位數目的一半。根據目前的預測,未來五年平均每年的公屋新落成量只有約15,000個單位,回收的單位亦是一個很重要的供應來源,平均約佔每年房委會編配單位的大約一半,如果將公屋單位售予租戶,有關單位便從此不會再交還房委會以供再編配之用。李國麟議員和陳淑莊議員剛才亦提到,「賣一個少一個」這個問題,這將難免削弱房委會持續推行公屋計劃及維持平均輪候時間在大約三年的能力。

  另外,租置屋h管理的考慮亦很重要。由於租置屋h不再只有房委會一個業主,混合業權的情況令管理變得複雜。

  事實上,公屋居民有其他資助置業選擇。他們可以在居屋或租置計劃第二市場購買單位而毋需繳付補價。

  有限的房屋資源是重要的社會資源,尤其是香港地少人多,公共房屋的土地資源更加珍貴,更須謹慎利用。之前我亦說過,公屋輪候冊現時有超過12萬名申請者,而平均每月新增的申請人數達到平均3 500個。房委會必須集中有限的房屋資源以照顧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去維持公屋申請平均輪候時間在大約三年。而重新提供置業資助,都無可避免地對房委會目前的首要任務有所影響,有違房委會一向致力集中資源幫助有住屋需要人士的做法。

  再者,以政府曾經於一九九八年至二○○二年間推出「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為例,截至○九年十月中,「首次置業貸款計劃」下的三萬三千四百多個貸款個案當中,已完成還款的有一萬八千七百多宗,但當中約一半在還款期間曾出現拖欠還款的情況。現時按時還款的有一萬二千五百多宗,當中約有四成半亦曾出現拖欠還款的情況。另外,還有一千二百多宗已破產的個案。政府就「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已承擔了約4.9億元的壞賬。所以我不同意陳克勤議員認為這些數字不會令人憂慮,我認為以上所講的數據,正正警惕我們以貸款方式協助鼓勵置業人士,未必是理想的方法。我們認為市民置業與否,應該根據個人意願和負擔能力來決定,政府不應該擔當貸款機構的角色,影響市民就其負擔能力而行使的置業決定。

  陳茂波議員以首置貸款與大學生貸款計劃比較,我不是太同意,因為政策上是讓有需要的大學生完成教育,但現時我們的房屋政策,不是用這些手段去鼓勵人置業。

  主席,在政府考慮我們在經濟活動上的角色和定位,和如何更有效地運用公共資源的議題上,一直都以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而我們房屋政策的首要考慮,是社會上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要。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私人物業市場的發展,在有需要時優化土地供應安排。我再次多謝各位議員提出了寶貴意見。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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