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膠購物袋徵費首季收入低於預期 顯示計劃成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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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自實施以來,成效良好,大多數消費者已轉用自備的環保購物袋。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日)表示,環保徵費計劃自七月初推行至今,社會上對徵費計劃的反應相當正面。
發言人說:「我們感謝登記零售商、店鋪的前線員工、環保團體及巿民的支持,同時對計劃的成效深感鼓舞。」
所有登記零售商均已按時在二○○九年十月三十日的限期或之前將有關季度申報遞交當局。首次季度申報涵蓋日期為二○○九年七月七日至九月三十日。
發言人說:「登記零售商在計劃首三個月共派發1346萬個塑膠購物袋,所收取的徵費共約670萬元。收費比預期中少,但符合政策的原意,即徵費越少,顯示越多市民已轉用環保購物袋,反映計劃成效良好。」
環保徵費計劃是《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下首個推行的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旨在提供經濟誘因,協助處理香港濫用塑膠購物袋的問題。根據環保徵費計劃的規定,登記零售商須向政府當局提交季度申報,列明當季在其所有登記零售店的任何非豁免範圍內向顧客派發的塑膠購物袋總數,以及就有關購物袋所徵收的徵費總額。
發言人說:「根據一些環保團體及有關業界的初步反映,登記零售商向顧客派發的塑膠購物袋數量已大幅減少,個別更表示減幅達八至九成。我們將於今年底及明年中進行堆填區調查,確定有關的減廢幅度,以便全面檢討徵費計劃的成效,並考慮計劃的未來路向。我們並會持續進行自備購物袋的宣傳教育工作,以改善濫用塑膠購物袋的問題。」
完
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