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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要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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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十一月二日)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發言要點:

  主席,各位議員,去年的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事件後,金管局和證監會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財政司司長分別提交了報告,總結有關經驗,並提出了多項針對監管架構與保障投資者的改善建議。

  我們與金管局和證監會商討後,制訂了行動綱領去落實這些建議,同時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向財經事務委員會作出了匯報。我們一直統籌兩家監管機構的工作,並定期檢討進度。我與金管局及證監會的同事今日出席委員會的會議,向各位議員簡報有關行動綱領的最新落實情況,以及聽取議員的意見。

  行動綱領中的建議正在分階段落實。首階段的措施集中在改善投資產品的銷售手法、中介人的業務操守及投資者教育三方面。各項措施都已按照原定計劃實施或作諮詢。

  金管局已於今年初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它們為零售結構性產品註明「健康警告」、為投資產品銷售過程錄音、更清楚地分隔一般銀行業務和零售證券業務等。

  證監會亦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出諮詢文件,提出一系列監管中介人向公眾推銷投資產品的改善措施。同時,證監會剛在上周五(十月三十日)推出另一諮詢文件,建議把債權證形式結構性產品的公開發售制度從《公司條例》移至《證券及期貨條例》。我們提交的文件中交代了行動綱領截至十月底的落實情況,以及證監會諮詢文件的摘要。

  在較長期的措施方面,我們正積極研究設立投資者教育局和金融糾紛調解機制,並計劃在今年年底就這些建議諮詢公眾。

  我知道議員也非常關心我們的金融監管架構的長遠發展方向。我們認同在環球金融不斷發展的今天,香港必須與時並進。我們和監管機構在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已即時跟進。與此同時,我們亦必須在促進市場發展與維護投資者利益兩方面取得平衡。我們會繼續注視國際金融發展,並會充分聽取市場人士、立法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

  我聯同金管局與證監會的同事,樂意回答議員的提問。



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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