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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延長至明年六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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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宣布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期六個月,直至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下,政府的信貸保證總承擔額仍然維持在1,000億元。

  目前,共有46家貸款機構參與特別信貸保證計劃。截至十月二十七日,工業貿易署已批出22,341宗申請,涉及的貸款額達535億元。獲批的申請涵蓋製造業及非製造業中不同類別的公司及行業,有關公司合共僱用超過25萬名員工,當中約95%的受惠企業為中小企業。

  政府發言人說:「特別信貸保證計劃運作良好,並能有效地紓緩企業在融資和資金流方面的壓力,其作用獲得業界充分的肯定。」

  發言人補充:「政府推出了『穩金融』、『撐企業』、『保就業』的措施對抗金融海嘯。最近有跡象顯示經濟正開始復蘇。另一方面,業界表示仍希望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得以延長,以協助企業把握復蘇的時機及恢復穩步增長。考慮到未來數月的外貿情況可能仍會反覆,我們認為應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期六個月,為香港企業繼續提供支援。」

  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原定於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申請。政府會就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安排,向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

  特別信貸保證計劃於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推出。這是一項有時限的計劃,目的是解決全球金融危機下的信貸緊縮問題。

  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下,政府的信貸保證總承擔額高達1,000億元。自二○○九年六月十五日起,政府為貸款機構所批貸款提供的信貸保證由70%提高至80%。每家企業的最高貸款額為1,200萬元;其中600萬元可用作循環貸款。

  所有在本港註冊、擁有實質業務,並在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已營運最少一年的企業(上市公司除外),均可申請。



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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