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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食物業處所被罰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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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敦一間食物業處所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物業處所為「新永興美食坊」,位於白加士街八十六至九十號百達大廈地下E鋪,由今日(十月二十七日)至十一月九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述店鋪人士因未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分別於今年六月及七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元,而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上述店鋪人士於去年五月及今年四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五百元,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今年六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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