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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類含二氧化硫專項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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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公布就市面出售肉類含二氧化硫情況的專項食品調查結果。結果顯示在檢測的二百二十二個樣本中,有十一個樣本不合格,整體合格率U百分之九十五。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近年多次在新鮮肉類樣本中檢出二氧化硫,故繼續進行專項調查,評估有關情況。

  中心於市面肉檔抽取豬肉、牛肉及羊肉樣本作二氧化硫檢測,結果九個鮮牛肉樣本及兩個鮮豬肉樣本被檢出含該種防腐劑,含量由百萬分之二十至百萬分之三百九十。當中七個樣本已分別於七月及八月的食物安全報告中公布。今次新公布的四個樣本被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由百萬分之二十至百萬分之一百七十。

  根據第132BD章《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二氧化硫是不准許在新鮮、冷凍及冷藏肉類中使用的,違例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就不合格樣本,中心已作出跟進,包括向有關店鋪發出警告信及再抽取樣本作檢測。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並會按「違例記分制」對有關的新鮮糧食店牌照記下指定的違例分數,亦會對屢犯者實施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的處分。對於公眾街市租戶觸犯《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或其附屬法例且被定罪,食環署會考慮終止有關攤檔的租約。

  涉及是次專項調查的肉檔有五檔有屢犯的記錄,當中三間新鮮糧食店及一個公眾街市攤檔已被檢控。其中一間新鮮糧食店更曾在較早前有記錄被飭令暫時吊銷牌照七日。食環署亦會向其餘的一個街市攤檔提出檢控。

  發言人說:「二氧化硫屬低毒性,不會對市民健康構成嚴重影響。它亦可溶於水,大部分會在清洗及烹煮過程中流失。但個別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呼籲業界,不可在新鮮、冷凍及冷藏肉類使用二氧化硫,而市民應向可靠的店鋪購買肉類。

  他說:「中心會繼續監察有關情況,以保障食物安全。」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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