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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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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金融管理局發出:

  根據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九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八月份增加17.0%,至233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減少2.5%,至333億港元,主要原因是一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減少12億港元(24.6%),以及二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減少8億港元(3.4%)。轉按批出貸款則增加12億港元(26.1%)。新申請貸款的宗數由八月份的19,441宗,微升至19,519宗。

  在九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約42%貸款的利率?最優惠利率減超過2.5厘,八月份的比例為47%。以最優惠利率以外的利率(主要為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八月份的49.8%,升至九月份的54.5%。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1.3%,至6,260億港元。

  九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保持穩定,分別為0.05%及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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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說明

1.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2.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8.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的百分比。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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