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出席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要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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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十月二十日)出席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會議,簡介二○○九至一○年施政綱領涉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和創新科技範疇的發言要點:

(一)扶助企業

  在扶助企業方面,特別是中小企業,在過去一年,政府和立法會有非常緊密的合作,我在此再次多謝工商事務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的支持,使我們可以在短時間內推出一系列的措施,協助企業應對金融海嘯所帶來的挑戰。

  我們在加強的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以及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下合共已批出了二萬三千二百七十八宗申請,涉及的貸款額達五百七十四億元。我好高興看到這些措施有助減輕企業在融資和現金流方面的壓力,企業的經營情況不但得以紓緩,整體的勞工市場亦得以穩定下來。

  計劃推出以來早有成效,備受業界支持。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期將於十二月底屆滿。我們現正就計劃進行檢討,我們一定會在計劃完結之前,預留足夠時間宣布政府的決定。

  此外,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信保局)自去年起也推出了一籃子支援出口業界的措施,加上立法會於今年二月通過決議案調高由政府擔保信保局的最高限額後,信保局批出的信用限額宗數及總金額均大幅增加。在二○○八年十一月至二○○九年九月期間,兩者與前一年同期比較,分別上升94.7%及144.7%。信保局現正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信保)及銀行業界合作,以協助本港公司拓展內地市場。雙方會在本月二十七日簽署合作備忘錄。信保局亦會延長為出口商提供免費買家信用評估服務,至明年三月底為止;並會由明年一月起延續豁免保單年費的安排一年。

(二)協助在內地港資企業

  在協助內地港資企業方面,特區政府一直與業界及內地有關部委保持緊密聯繫,並向內地當局反映業界的關注和建議。

  正如文件第26至30段中所指,內地亦作出積極回應,在過去一年,中央政府和廣東省陸續出台多項具體措施。我們會繼續與內地有關部委跟進業界所提出的其他建議,包括開拓內銷市場方面的配套措施。我們亦會繼續支持內地有關部門或貿發局舉辦產品內銷對接及展銷活動,為港資企業提供開拓內銷市場的平台。

(三)香港與台灣經貿關係

  因應兩岸的經貿關係加強,政府與有關的機構會繼續積極開拓與台灣的經貿合作。

  香港貿發局台北辦事處已於去年十月正式開展工作,並在香港及台灣舉辦了一系列經貿交流活動,亦協助組織台灣經貿代表團訪港和兩地的工商界交流活動。

  投資推廣署也會加強在台灣的推廣工作,包括建立在香港、內地及台灣三地設點的台資企業資料庫,以便制訂針對性的市場推廣和宣傳策略。

  在旅遊方面,旅發局計劃在台北的地區代辦升格至正式辦事處,我們正就此與台灣有關當局聯絡。旅發局將加強推廣工作。同時,內地允許赴台遊旅行團在行程入境並停留香港,以及乘搭以香港為母港的郵輪赴台灣的措施亦開通了港台「一程多站」旅遊路線,首團已經在今年開展,我們得悉接下來亦會有超過二十團旅行團利用這個政策到台灣旅遊。

(四)投資推廣

  投資推廣署將加強在印度、中東地區、俄羅斯及台灣等新興市場的推廣工作。投資推廣署另一項工作重點是加大力度鼓勵內地企業來港開業或擴充它們在港的業務,並繼續與內地省市在主要海外市場聯合舉辦推廣研討會。

(五)CEPA

  因應兩地服務業的情況和發展需要,CEPA不單可以推動香港與內地服務業合作,亦促進了兩地經濟融合。而當中的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措施更可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綱要)中加強粵港服務業合作的發展方向,提升兩地的服務業水平,促進經濟發展與融合。

  CEPA未來的工作重點包括:(一)繼續優化及充實CEPA的內容,擴大涵蓋範圍,特別是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措施,以配合綱要的發展方向。我們也會爭取更多可以支持香港傳統的支柱行業(金融、旅遊、物流、工商業支援及專業服務)及香港具優勢的六項產業(醫療、檢測和認證、文化及創意、教育、創新科技、環保)發展的開放措施;(二)深化CEPA的落實工作,加強有效實施;(三)推廣CEPA及鼓勵業界善用CEPA帶來的商機。我們已安排與業界舉行交流會,推展這方面的工作。

(六)建立及推廣香港品牌

  發展及推廣品牌將會是不少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在這方面,我們一方面提供資助予中小企業參與出口市場推廣活動,這是工業貿易署恆常的工作之一;另一方面亦鼓勵各工商組織、支援機構及專業團體向工業貿易署的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申請資助,以推行一些協助中小企業建立及推廣品牌的項目。我們亦會加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和各商會合作,協助本地企業在內地及其他市場發展和推廣品牌。

(七)研發中心和創新及科技基金

研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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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早前已向委員會報告我們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五所研發中心自二○○六年四月成立以來的工作進度。我們會按向委員會提交的工作計劃推展工作。

  中心進行了二百四十多個研發項目,涉及基金撥款11.87億元(至二○○九年八月底),並正逐步就五十個已完成項目的研發成果進行商品化的工作。研發中心營運的中期檢討已經提交委員會,我不再在此詳述。

  我們將於二○一○年檢討研發中心的組織架構,研究其運作方式,探討是否有節省營運開支的空間。我們亦將於二○一一年檢討各中心至二○一○至一一年度首五年營運期的表現。

創新及科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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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九年一月至八月期間,基金共批核了一百四十八個新的研發項目(二○○八年全年共批核一百六十五個項目)。

  為鼓勵本港大學和科研機構進行更多研發項目,我們分別在二○○九年一月和五月,就基金下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進行了兩輪項目徵求工作,共接獲差不多五百份資助申請,其中七十七個在首輪接獲的研發項目已獲批核。第二輪的項目建議審批工作現正進行。我們會在二○○九年年底前推出第三輪徵求工作。

  二○○九年一月,我們將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的撥款上限,由每個項目二百萬元增至四百萬元。由二○○九年一月至九月期間,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批准了二十七個新項目,創新及科技基金總資助額為三千三百三十萬元。

(八)科技發展

  香港與內地已建立有合作機制,雙方都有優良的科研人才和設備。

  我們希望可以因應「深港創新圈」方面的研究,和「粵港科技合作先行先試工作組」,推動新一輪的三年計劃,共同資助研發項目工作。

(九)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宣布,計劃推出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希望鼓勵企業把資源投放在研發工作上。

  在這計劃下,我們會為本地公司在科技研發所作的投資,提供10%的現金回贈。所有申領政府「創新科技基金」的項目,均能受惠;至於非「創新科技基金」資助的研發項目,只要企業夥拍或委聘本地指定科研機構進行研發,亦會受惠。

  政府決心支持企業增加研發方面的投資,因此不會對每間公司在計劃下可取得的回贈額或提交的研發項目數目設定上限。

  我們會為這計劃預留二億元。我們稍後會將具體建議提交委員會,在獲得財務委員會批准後,計劃可望在二○一○年四月推出。詳細情形我稍後會再向委員會交代。

(十)檢測及認證產業

  香港檢測和認證局在二○○九年九月成立並舉行了第一次會議。我們希望在未來六個月內,透過認證局的工作勾劃未來三年推動檢測認證工作藍圖,尤其是如何提升專業水平、提高香港檢測認證在國際上的認受性,以及如何透過業界以市場主導去推展檢測認證的服務。我們希望檢測認證局在六個月後可以提交具體建議,以供行政長官考慮。



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