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男子因清洗黑錢被判入獄
***********

  一名二十四歲男子今日(十月十五日)在區域法院因清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監禁二十四個月。

  案情透露,一名留學法國的中國學生本年四月分別收到兩名陌生女子的電話,聲稱代表一間香港旅遊投資公司,通知受害人已經中獎,金額為港幣約一百二十萬元。她們要求受害人預先繳納一筆行政費才可獲得該筆獎金。受害人遂按指示將一筆款項存入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受害人存入款項後,再沒有收到她們的消息,懷疑受騙,向香港警方報案。

  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發現該香港銀行戶口是由被告於本年三月在香港開設,探員於五月十一日將他拘捕。

  他最終被控以十二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的罪名。案件於今日在區域法院審結,被告被裁定罪成入獄。

  商業罪案調查科一直致力打擊彩票騙案,與本地銀行及匯款機構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協力制定預防措施,透過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偵查及打擊彩票騙案的犯罪活動。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念輕信來歷不明的電郵或電話訊息,盲目依從匪徒的指示把金錢存入至不明的銀行戶口。若有懷疑,應盡快向警方舉報。


警察公共關係科續新聞公布第七號



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3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