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串謀詐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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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二歲台灣籍男子因串謀詐騙及洗黑錢,今日(十月十四日)在區域法院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將刑罰加重,被判監禁六年。
案情透露,一名受害人較早前收到被告同黨的電話,稱其家人急需金錢。警方於今年三月十日採取行動,當被告向受害人收取金錢時將他拘捕。
調查顯示,被告亦與另外四宗發生於今年二月至三月期間的電話騙案有關,案中的受害人共損失約六十萬元。
被告其後被控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並於今日被判刑。
電話騙案由二○○四年的二百六十二宗上升至二○○六年的一千七百三十八宗,而二○○八年則下跌至一千四百二十九宗。被騙金額由二○○四年的七百萬元上升至二○○八年的二千三百萬元。而警方於今年截至九月已錄得一千一百零一宗電話騙案,被騙金額達二千二百萬元。
警方會繼續透過與其他執法部門的合作積極打擊電話詐騙案件。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七號
完
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