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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九學年的「sportACT獎勵計劃」吸引了近三百七十間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共約二十萬名學生參與,充分顯示該計劃獲得本港學界的踴躍支持。
「sportACT獎勵計劃」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二○○六年設立,目的是鼓勵學生養成恆常運動的好習慣。參與「sportACT獎勵計劃」而獲得「活力校園獎」的學校,在今日(十月十四日)舉行的「2009學校體育推廣計劃頒獎典禮」上獲頒發獎項。
「sportACT獎勵計劃」是按照學生在八個星期內的其中六個星期做運動的時數,頒發金、銀、銅獎證書。每星期三次,累積最少運動時數達五小時便可獲金獎;每星期三次,累積最少運動時數達四小時則獲銀獎;而每星期兩次,累積最少運動時數達三小時便可獲銅獎。
參與學校都簽署了約章,承諾支持同學們達成自己定出的運動目標,實踐了八個星期內運動至少十八小時的承諾,獲得不同等級的獎勵。本年度有一百一十九間學校獲得「活力校園獎」,這些學校有百分之二十五或以上的學生達成運動目標。
學生體育活動統籌小組委員會召集人楊開將於典禮上致辭時,鼓勵本年度未曾參與sportACT獎勵計劃的學校把握機會,在二○○九至二○一○年度,簽署學校約章,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定時定量做運動,使之成為習慣,強健體魄,共同抵抗疾病。
楊開將表示,適逢香港今年在十二月將舉辦「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隨蚆|辦這項大型的運動會,相信同學們可觀賞各項比賽,加強他們對體育活動的認識和興趣。
今日的頒獎典禮亦頒發了獎項予在今年二月至五月期間,參與了「學校體育推廣計劃」的簡易運動大賽,而獲得冠、亞、季、殿軍及優異獎的學生。有關的簡易運動項目共有十項,共設有約七百八十五個獎項。
主持今日「2009學校體育推廣計劃頒獎典禮」的嘉賓還包括壎芵p助理署長(健康促進)程卓端、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體育)黎耀強和康文署總康樂事務經理(體育發展)林秀霞。
康文署於二○○一年推出「學校體育推廣計劃」,鼓勵全港中、小學和特殊學校的學生在課餘時間參與體育活動。這項計劃有七個附屬項目,計為「運動教育計劃」、「簡易運動計劃」、「運動領袖計劃」、「外展教練計劃」、「聯校專項訓練計劃」、「運動章別獎勵計劃」及「運動獎勵計劃」。
完
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