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機場管理局建議的機場收費計劃將會刊登憲報
********************

  由機場管理局建議的機場收費計劃將會在十月十六日刊登憲報,並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日(十月十四日)表示:「機場收費計劃旨在延長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鼓勵航空公司繼續開辦新航線。」

  發言人解釋說:「延長新航點優惠安排,可繼續鼓勵航空公司開辦更多新航線,進一步加強香港對外連繫,從而惠及民航業和旅遊業,並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

  我們已經就有關計劃諮詢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協會,並獲得其支持。

  新航點優惠安排的有效期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在延長安排下,機場管理局可繼續向開辦航線來往香港與新航點的航空公司給予�茬偉O回扣。開航首六個月可獲75%回扣,其後六個月則可獲25%回扣。



完

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