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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月二日)公布現正就520宗雷曼兄弟相關非迷你債券個案考慮採取紀律行動。這些個案已經過金管局的詳細調查。
金管局由二○○八年十月十七日起共轉介334宗雷曼兄弟相關非迷你債券個案至證監會以採取進一步行動。金管局研究過這些個案後,認為有足夠理據將這些個案轉介至證監會以便向有關銀行進行調查。
金管局在截至二○○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合共收到21,712宗涉及雷曼兄弟相關產品的投訴,其中7,779宗涉及非迷你債券。在非迷你債券個案中,7,689宗已完成初步評估。基於上述評估,金管局現正調查3,051宗個案,並就2,340宗個案收集進一步資料。至今共有1,778宗涉及非迷你債券的投訴已經完結,原因是經過初步評估後被發現表面證據不足,或在詳細調查後被確定缺乏足夠理據及證據。而關於迷你債券的投訴,13,009宗在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回購計劃(「迷債回購計劃」)中被列為合資格客戶或分銷銀行自願補足前和解差額的客戶。872宗迷你債券的投訴涉及不合資格客戶、不接受回購建議客戶或其他尚待銀行澄清的個案,若該等個案未能透過分銷銀行與監管機構同意之加強投訴處理機制予以解決,金管局將繼續跟進。(附表綜合截至目前為止所收到涉及雷曼兄弟相關產品的投訴的概況。)
自二○○九年八月七日起,16間迷你債券分銷銀行開始向迷債回購計劃的合資格客戶(約25,000名客戶)發出回購函件。截至二○○九年九月三十日止,23,130名客戶已作出回應,其中22,909名客戶(99%)接受回購建議。約八成的接受建議客戶已獲有關銀行付款,其餘接受建議客戶亦快將收到相關款項(不遲於有關銀行收到客戶填妥的接納表格後30日內)。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回購建議於回購函件發出日起計60天內有效。根據個別回購函件的發出日期,接納回購建議的期限將於二○○九年十月六日(下星期二)開始陸續屆滿。不過,合資格客戶在決定是否接受分銷銀行的回購建議前,應仔細考慮建議的條件,以及其本身的情況。」
有關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回購計劃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相關的問題解答(http://www.info.gov.hk/hkma/chi/new/lehman/lehman.htm)。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經理羅存慧 2878 1687或
傳訊主任胡嘉瑩 2878 8246
完
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