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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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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日)宣布再度委任何沛謙為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副主席,任期兩年,由十月七日(星期三)起生效。

  何沛謙是資深大律師,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出任消委會委員,並於二○○七年十月七日獲委任為副主席。

  政府發言人說:「何沛謙一直積極參與消委會的工作,並致力協助主席帶領消委會促進香港的消費者權益。我們相信,何沛謙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社會服務經驗,對消委會未來推動保障消費者的工作將非常有用。」

  再度委任的告示今日於政府憲報刊登。



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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