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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警示制度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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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今日(九月三十日)宣布,外遊警示制度將於十月二十日起生效。實施該制度的目的,是讓市民較易掌握到某些海外地區可能面對的人身安全風險。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外遊警示制度覆蓋六十個香港居民較常前往的國家或地區。制度以黃色、紅色及黑色,標示三個級別的風險程度。」

  發言人解釋:「當某地區出現威脅跡象,可能影響香港旅客的人身安全,我們便會發出黃色警示,提醒市民應留意當地局勢,提高警惕。」

  「紅色警示代表有明顯威脅,香港旅客應調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赴有關地區。」

  發言人說:「當某地區出現嚴重威脅,我們會發出黑色警示,勸喻香港旅客不要前赴有關地區。」

  發言人說:「評估是否需要發出外遊警示時,政府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事故對人身安全威脅的程度、有關威脅的持續性,以及有關威脅是否針對旅客。此外,政府會聯絡內地有關當局,從而透過駐當地的中國使領館了解最新情況,並參考內地是否有對該地發出旅遊警示。」

  保安局會透過新聞公報向公眾發放外遊警示的信息,並快將推出外遊警示專設網頁,讓市民登入查閱正生效的外遊警示。

  外遊警示制度覆蓋的六十個地方列載於附件。市民如欲查閱其他地方的旅遊風險資訊,可參考外交部、國家旅遊局及其他外國政府如澳洲、英國和加拿大政府,所編製的資料庫。外遊警示網頁設有超連結,連接這些政府的有關網頁。

  發言人提醒市民:「外遊與否屬個人決定,但政府鼓勵市民落實行程前,應參考有關外遊警示。」

  「前往外遊警示正在生效地區的旅客,應向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查詢有關行程安排。旅客亦應考慮購買保障條款合乎個人需要的旅遊保險。我們已向航空公司、旅行社及保險公司所屬的代表機構解釋外遊警示制度的運作安排。他們支持實施這項制度。」

  身在外地的港人如需要協助,可致電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熱線(852)1868。



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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