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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部分場地於中秋節期間將會延長開放時間及實施特別安排,詳情如下:
十月二日至四日(農曆八月十四至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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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公園
十月二日及四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十月三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三十分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三十分)
北區公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荃灣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賽馬會德華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青衣公園
上午五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半小時)
十月二日及三日(農曆八月十四及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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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德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十月三日(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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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園戶外設施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香港動植物公園噴水池平台花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兩小時)
十月四日(中秋節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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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公園中央草坪
上午二時至上午五時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石澳泳灘
上午三時至上午五時局部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康文署呼籲市民在該署場地慶祝中秋節之餘,必須保持地方整潔,切勿進行煲蠟。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將在十月二日至四日期間,在該署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加強巡邏工作,每晚調配約一千名員工當值,對亂拋垃圾或煲蠟者採取執法行動。
他提醒市民,署方職員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一千五百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對煲蠟者進行檢控。
他說:「市民切勿煲蠟,或把燃點的蠟燭直接插在該署轄下場地的地面、草地或沙灘上。蠟燭應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他補充:「市民應把垃圾包好,然後妥善棄置在附近的垃圾箱內。」
市民切勿在康文署轄下場地把蠟燃燒或溶化,或把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以免令自己或他人受傷或導致財物損毀。
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十四天。
市民可於十月二至四日期間,每晚七時至午夜十二時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舉報在該署場地煲蠟的個案。署方會即時派員前往有關場地採取適當的行動。
完
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