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府批准中華電力延長大亞灣核電供應合約20年
**********************

  行政會議今日(九月二十二日)批准了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華電力)把大亞灣核電站(大亞灣)供電合約的年期,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起延長20年,至二零三四年五月六日止。

  現時中華電力立約承購大亞灣發電量70%的電力供應香港,該供電量約佔中華電力本地需求的三分之一。核電供應合約將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屆滿。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央政府國家能源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關於能源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雙方表明支持現有核電供應協議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屆滿後續簽20年。諒解備忘錄訂明,原則上供電量不低於現有水平,而供電價格則由企業間按商業原則商談。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說:「可靠、安全、有效率,又能充分應付需求的電力供應,對香港的整體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中華電力延長大亞灣供電合約,能確保以合理和可負擔的價格供電給香港用戶,亦會繼續為香港提供較清潔的電力供應,有助減低本港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這正配合我們目前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諮詢工作中使用較清潔燃料發電的政策意向。」

  由二零一四年五月起的延長合約期內,大亞灣核電的預測平均單位價格為每度電港幣60至63仙。在計及通脹後,此預測價格會較過往三年(即二零零六至零八年)的平均單位價格實質減少6%至12%。

  邱騰華表示,延續大亞灣的電力供應對香港的消費者及環境都有利。假若沒有大亞灣的供電,中華電力將需要在香港興建四台額外的360兆瓦燃氣發電機組,或從其他供電來源輸入1,400兆瓦電力,才能取代現有供應。因此,延續大亞灣的核電供應明顯更具經濟效益,亦不會產生更多污染。



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