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建議大幅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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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香港律師會今日(九月十六日)舉行的記者會,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已承諾將外判刑事法律援助服務的開支由九千萬元增至一億九千萬元,以大幅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費用。
發言人表示,視乎個別案件的情況,律師的收入會較現時增加一至四倍。在金融海嘯的威脅下,政府已盡最大努力,為接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提供更高的收費,希望律師會能體諒。
在建議新收費時,除了善用公帑的原則以外,政府也要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律師會提出的要求以吸引更多律師承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師與大律師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分工;以及政府律師的薪酬。
回應傳媒查詢杯葛行動會否影響對市民的服務,發言人表示除安排外委律師處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援署也有編派政府內部的律師處理這類案件,相信杯葛行動暫時不會影響服務的提供。
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與律師會保持緊密溝通,並呼籲律師會盡快取消杯葛行動。
現時和建議的費用(簡化為每小時費用)比較如下:
現時費用 根據新架構及新訂款額
──── 付予律師的建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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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 300元 620元(原本建
律師 議:520元)
原訟法庭 425元 730元
律師
上訴法庭 570元 990元
律師
完
2009年9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