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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建造工程完成量統計數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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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今日(九月十一日)公布「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統計調查」的臨時結果。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所完成的工程名義總值的總計為259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3.2%。

  剔除價格變動的影響後,以實質計算,主要承建商所完成工程總值的總計在同期下跌1.2%。

  以實質計算的工程總值,是透過適當的物價指數去平減相應的工程名義總值至二零零零年價格水平計算而成。

  按工程類別分析,私人地盤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完成的工程名義總值為89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9.7%。以實質計算,則上升0.9%。

  公營地盤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完成的工程名義總值為45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18.9%。以實質計算,則上升11.9%。

  另一方面,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所完成的非地盤工程名義總值為125億元,較上年同期下跌5.3%。以實質計算,跌幅為6.3%。非地盤工程包括小規模新建工程及樓房裝飾、修葺及保養,和非地盤的電器設備安裝及保養。

  按建築物落成後用途類別分析,住宅樓宇工程佔地盤完成工程總值的最大比例,該類工程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完成的工程名義總值為66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31.0%。

  作服務用途的樓宇為第二大類地盤工程,其完成工程名義總值為22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41.2%。

  按經季節性調整的數字作相連季度比較,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完成的工程名義總值較二零零九年第一季上升4.0%。而以實質計算,則上升4.7%。

  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所完成的工程總值數字列載於表一。二零零九年第一季的修訂數字則列載於表二。

  由於分判工程在建造業內十分普遍,一間建造業機構可以是某一合約的主要承建商,同時亦可以是另一合約的分判承建商。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只包括該等建造業機構作為主要承建商合約中所完成的工程,而不包括其作為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然而,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應已包括在其受聘的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之內。

  建造業機構單位的分類是採用「香港標準行業分類」。該行業分類用於各經濟統計調查,把經濟單位撥歸不同的行業類別。政府統計處在二零零八年十月推行新的「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版」後,「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統計調查」已採用新分類編製建造工程完成量統計數字。然而,這轉變對編製建造工程完成量統計數字所用的分類並無重大影響。因此,由二零零九年第一季起,按「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版」所編製的建造工程完成量統計數字,與二零零九年以前的數列仍是可比的。

  更詳細的統計資料刊載於《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統計調查報告》。用戶可以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commerce_and_industry/index_tc.jsp) 免費下載本刊物。

  查詢有關統計調查的結果,可與政府統計處建造及雜項服務統計組聯絡﹝電話:2805 6426 或電子郵遞:building@censtatd.gov.hk﹞。



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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