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串謀詐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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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四十五歲台灣籍男子因串謀詐騙,今日(八月二十日)在區域法院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將刑罰加重,被判監禁六年。
案情透露,一名男受害人較早前收到被告同黨的電話,稱其家人急需金錢。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於去年十二月一日在尖沙咀區採取行動,當被告向受害人收取金錢時將他拘捕。
調查顯示,被告亦與另外兩宗發生於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的電話騙案有關,案中的受害人共損失約十九萬元。
被告其後被控以串謀詐騙罪,並於今日被判刑。
警方會繼續全力打擊電話詐騙案件。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七號
完
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