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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內地旅客因涉管有虛假文書的罪行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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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七名內地旅客因管有偽造的巴西簽證,分別於六月和八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該七名內地居民,分別為何羡中,十七歲;趙炯康,十七歲;甄國湖,三十五歲;陳麗君,十九歲;林潔櫻,十九歲;蘇基良,二十三歲及黃劍英,三十三歲。他們各被控以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的罪行,並被判入獄三個月至二十二星期。

  七名被告因持載有懷疑偽造巴西簽證的中國護照,分別於本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一日被巴西經巴黎遞解回港,並被入境處人員截停。科學鑑證證實該載有被告名字的巴西簽證是偽造的。

  在警戒下,七名被告聲稱彼此互不相識並原訂到多明尼加共和國旅遊,又表示並不知道其巴西簽證的真偽。但調查顯示,他們均於五月二十七日相約的時間經落馬洲管制站入境香港。而在其護照上的偽造簽證亦印有他們的名字,簽發日期亦較他們的出發日期為早。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文書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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