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一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八月五日)分別代六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一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0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蓿茄荻園景設計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合共支付港幣100,899.7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475元。



2009年8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