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男子因偽造帳目被判刑
**********

兩名五十六歲和五十三歲男子因偽造帳目,今日(八月三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二十八個月及四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該兩名男子為一間已被除牌公司的前董事。於二○○○年至二○○二期間,他們開設了三間空殼公司,偽造該除牌公司與該些空殼公司之間的虛假交易,以騙取兩間銀行共一千五百萬元的借貸。另外,他們又偽造了該除牌公司的財務報告。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四年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並於二○○五年五月於他們分別位於馬鞍山和沙田的住所拘捕兩人。

他們其後被落案控以串謀詐騙和串謀偽造帳目的罪名。他們於上星期五(七月三十一日)被判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刑。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2009年8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34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