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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就非政府機構對香港種族歧視事宜意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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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天(八月二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銳意加強保障公眾免受種族歧視,及促進種族平等。

  發言人說,「《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確保人人在法律前平等,受法律平等保護,不受歧視。這些法律文書對政府具有約束力,並禁止政府進行一切歧視行為,包括種族歧視。」

  「《種族歧視條例》的制訂,是加強本港法律保障以消除種族歧視的重要一步。條例明文規定,對政府具有約束力。在立法的過程中,政府已充分考慮了所收到的意見,並將適當的修訂納入了條例。條例保障所有在港人士,包括從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免受種族歧視。」

  「政府亦關注部份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可能遇到的困難。政府在不同範疇為他們提供了支援服務,幫助他們融入社會。」
  「政府亦致力向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我們已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成立及營辦四個少數族裔支援服務中心。其中三個中心已投入服務,而將提供電話傳譯服務的第四個中心,亦快將開展服務。」

  「此外,政府正就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的擬稿諮詢有關各方。指引為有關的公共主管當局提供一般指導。我們在指引定稿時,會考慮有關各方所表達的意見。」

  「為方便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政府已推行了一系列的教育支援措施,其中包括了課程適應、提供教與學的材料和課後支援服務等,以滿足他們的特別需要。我們亦向收錄一定人數非華語學生的學校發放特別的津貼,及加強對他們提供集中的支援。政府正積極探討可行方法,減輕非華語學生報考綜合中等教育証書(GCSE)中國語文科考試的經濟負擔。」

  「公務員職系在招聘人員時,一般都訂立所需的中文及英文語文能力要求。有關要求是基於運作需要,確保公務員隊伍能以兩種法定語文,有效地處理日常工作,並應付長遠運作及發展需要。」

  他說:「警方與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合作,為人員提供訓練,以提升人員對種族平等的認知。警方會繼續在這方面的努力。就一名尼泊爾裔男子遭警員槍擊的事件,死因裁判官在考慮了警方詳細的調查報告後,已決定展開死因研訊。」

  「政府現正按照禁止酷刑委員會的建議,研究採用一套法律機制,處理酷刑聲請個案。」

  「就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事宜,政府非常重視保障他們的權利,不分種族。當局已暫時豁免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至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為期五年。雖然有關徵款獲暫時豁免,政府的整體政策,即僱員再培訓局的運作開支應主要由徵款收入應付,仍維持不變。」

  「兩星期規定是為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所需要的。這項規定有助防止外傭頻密更換僱主,和在終止合約後非法在港工作。這項政策並不阻止外傭在返回原居地後再次來港工作。此外,目前的安排亦容許適當的彈性。」

  「政府在小心考慮後,建議把留宿家庭傭工(不論他們是本地或外籍)豁免於法定最低工資。留宿家庭傭工基於獨特的工作性質,令僱主難以計算及紀錄留宿其工時,因而難以向他們實施建議的法定最低工資。」

  「平機會是獨立的法定機構,執行反歧視條例(包括新實施的《種族歧視條例》),及推廣平等機會。新一屆的委員會包涵了不同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界別代表,其任命已於由二○○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現任平機會主席的任期將於二○一○年一月屆滿,當局正進行預備工作,透過公開招聘的程序,委任新一任主席。」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代表將出席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委員會)八月七及十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審議會。該委員會為《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公約)所成立的監察組織。

  特區政府代表團將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率領,其他成員包括律政司、保安局、教育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勞工處的官員。



2009年8月2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0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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