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涉保管偽製紙幣的罪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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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年齡分別三十五及四十九歲的男子,今日(七月三十日)在區域法院因涉及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及硬幣的罪行,各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案情透露,於今年一月四日,該兩名持雙程證的男子因形跡可疑,在尖沙咀區被警員截查。警員在他們身上檢獲十四張一百元人民幣偽鈔。
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接手調查案件,該兩名男子其後被控以一項串謀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及硬幣,於今日被判刑。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知道或相信任何屬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的偽製品的物品是上述偽製品,而保管或控制該物品,意圖將該物品作為真的流通紙幣或真的受保護硬幣行使或付給,或意圖將該物品交付另一人以由該另一人或其他人將該物品作為真的流通紙幣或真的受保護硬幣行使或付給,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四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完
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