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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就專線小巴第44A號服務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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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七月二十五日專線小巴第44A號於元朗公路發生嚴重交通意外,運輸署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七日)作出以下回應:

  專線小巴服務營辦商須遵照《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所發出的客運營業證授權營運專線小巴服務,並須按照路線、時間表、車費表、車輛分配及所規定服務詳情表營運。如未經運輸署批准,營辦商不可修改有關服務。

  根據已批核的專線小巴第44A號(西鐵屯門站—港鐵上水站)的營運時間表,於星期六、日及公摯眼薇銋B作時間是由早上六時至晚上十一時,若營辦商未經批准,擅自修改有關營運時間,本署會按既定機制調查及懲處營辦商。現時,運輸署署長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0條,委派一名公職人員,就有關車輛曾作未經批准服務進行研訊。若進行研訊後,運輸署署長認為有必要對客運營業證持有人採取行動,就《道路交通條例》第31條授權署長在該條款的規定內,暫時吊銷、取消或更改有關車輛的客運營業證。

  運輸署一直有監管專線小巴第44A號的服務。在過去一年,運輸署共進行了十次調查,主要是監察在被批准營運時間內的服務水平及運作是否暢順。而同一期間,運輸署沒有收到有關該線營運時間的投訴。如營辦商欲調整第44A號線的服務,包括營運時間,運輸署會考慮所提供的理據,適當地修訂其服務詳情表。

  就有關個案,運輸署已展開調查。

  此外,運輸署已與專線小巴營辦商制訂了業界所認同及合適的專線小巴司機工作時間的指引,以供參考。各專線小巴營辦商在編排司機工作時,應考慮有關指引,以保障駕駛安全。

  為了提高公共小巴司機的安全駕駛意識,運輸署已在過去數年安排不同形式的課程及座談會,如「公共小巴司機高級駕駛訓練課程」、「公共小巴安全工作坊」等,讓公共小巴司機參加。運輸署亦計劃在二○○九年舉辦公共小巴司機安全活動。運輸署會藉茷韃ョA提醒小巴司機小心駕駛,提高警覺,保持安全車速及行車距離,以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公共小巴業界原則上支持強制規定新入行的公共小巴司機接受職前訓練。運輸署已完成初步研究,會再次諮詢業界,繼而提交立法建議。

  鑑於公眾對於小巴車速的關注,運輸署與車輛製造商研究在車上安裝車輛監察系統的可行性。原則上,在小巴安裝限速器技術上大致可行,並會在短期內進行測試。

  此外,運輸署會聯絡車輛供應商,要求新出廠的小巴須有「黑盒」的裝置。但是,正如專營巴士一樣,「黑盒」只可紀錄行車資料及數據用來管理車隊,並不能作為法庭舉證之用。

  我們計劃在下一次小巴例會向業界諮詢車速限制器及黑盒兩項建議,收集意見後會再與車輛供應商研究,希望在年底前逐步引入車速限制器。



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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