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主席評論行政立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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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今日(七月十三日)表示,良好的行政立法關係應該是行政及立法機關盡責並有效地,各自履行憲制上的責任,從而改善政府施政。
曾鈺成在立法會主席年結記者會上說:「根據《基本法》,我們要確保立法機關對政府的工作有足夠的制衡。立法會應能反映市民的意見,並促使政府改善施政。」
曾鈺成又以立法會早前通過的《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為例,指出有關守則是經過議員詳細審議,並提出多項修訂。經過討論後,有關修訂獲得政府接納,整個過程是有益及互動,市民亦是希望見到的。
談到主席的工作,曾鈺成表示:「在過去九個月,因為得到一班非常專業、有效率及有經驗的秘書處職員協助,立法會主席的工作並沒有我事前想像中那麼困難。當然還有立法會同事的合作,這亦很重要。」
就回應外間一些對議員表現的評論,曾鈺成指出,議員是由來自不同背景的選民所選出,他們在議會所做的事,反映了社會意見是多元化的。他相信立法會的議會文化不是一成不變,而是「隨�荇犮N一直的演變,議會文化亦會有相應的變化」。
曾鈺成又表示,評價議員的表現時,應公道一些,全面地考慮他們的工作,不應只限於看他們在會議廳內的辯論或傳媒的報道。他強調議員有很多工作,包括審議條例及附屬法例,在事務委員及其他委員會的會議上討論公共政策,以及與他們的選民保持聯繫等。「當我們評價議員工作時,我想應公道地看他們整體的表現。」他補充說。
完
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5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