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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政府部門服役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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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黃容根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有多少頭犬隻在政府部門服役,並按犬隻的種類、負責工作的類別及服役的政府部門列出分項數目;

(二)有關的政府部門如何處理經訓練後仍未達服役的要求的犬隻;過去三年,有多少頭這類犬隻;

(三)這些犬隻退役後的安排為何,是否交由有關的領犬人員領養;若否,有關的安排為何;及

(四)退役後未獲領養的犬隻是否會被人道毀滅;若是,過去三年,有多少頭犬隻被人道毀滅?

答覆:

主席:

(一) 現時在政府部門服役犬隻的數目、種類以及負責工作的類別表載於附件。

(二) 香港海關、消防處、漁農自然護理署及食物環境壎芵p在引入服役犬隻時,有關犬隻已受專人訓練及達到服役要求。其餘兩個部門(即警務處及懲教署)在發現犬隻受訓後仍未達服役要求,會安排職員或公眾人士透過申請程序,領養該些犬隻。

  過去三年,警務處及懲教署分別有三頭及九頭經訓練後仍未達服役要求的犬隻。

(三) 犬隻退役後,其領犬員會獲優先考慮領養該犬隻。假如領犬員未能領養其犬隻,部門會讓其他職員及公眾人士申請領養。有關部門會確保退役犬隻得到適當的照顧,才批准領養申請。

(四) 過去三年,部門(懲教署除外)(註1)的退役犬隻全獲領養,沒有退役犬隻未獲領養而被人道珝嚏C

註1:懲教署有兩頭退役犬隻被送到該署的警衛犬隊訓練及支援小隊,協助訓練領犬員及特別節目作示範之用。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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