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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校本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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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教育局局長陳維安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中學會考(會考)的某些科目現已將校本評核的分數計算入學生的會考成績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由二○○五年開始加入校本評核至今,每個的有關會考科目:

(i)每年有否學生在校本評核部分所得的級別與其在該科目的總體級別有差異;若有,情況如何,以及該等學生的人數佔該科目的考生總數的百分比;及

(ii)每年有否學生在校本評核部分所得的分數令其在該科目的總體級別有別於非校本評核部分的級別;若有,情況如何,以及該等學生的人數佔該科目的考生總數的百分比;及

(二)當局如何總結及評估校本評核的重要性和需要,以及會否檢討其強制推行的時間表,並獲有關學校的教師與校長民主公決同意才全面推行校本評核?

答覆:

主席:

(一)由二○○五年開始加入校本評核的香港中學會考科目有七科(即綜合人文、電腦與資訊科技、科學與科技、中國歷史、歷史、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的資料,其中只有電腦與資訊科技和科學與科技兩科的校本評核和非校本評核部分有個別等級,其他五科的校本評核和非校本評核部分並沒有獨立等級,因此不能比較這五科校本評核等級、非校本評核等級與科目總體等級的差異。

  於過去三年,考生在電腦與資訊科技和科學與科技兩科的校本評核等級與科目總體等級的差異載於附件一;非校本評核等級與科目總體等級的差異載於附件二。

(二)加入校本評核的主要原因不在於提升公開的考試成績等級。推行校本評核的主要理念,是透過將評核範圍擴展至不易透過公開考試反映的學習成果,以提高評核的整體效度。校本評核經常用來評核學生在參與不同形式學習活動時的表現,例如口頭報告、製作學習歷程檔案、實地考察、調查研究、進行實驗,以及完成專題設計等。這些活動有助學生掌握一些重要的技能、知識和習慣,而這些能力往往不易透過紙筆考試反映出來。

  此外,校本評核也有其他好處。其一是減少過分依賴只是一次的公開考試;因為傳統的公開考試,未能全面反映考生各方面的學習能力。同時,根據學生在較長時間的學習表現,並由熟悉學生的任課教師作評核,可提高對學生評核的信度。

  其二是要為學生和教師帶來正面的「倒流效應」。校本評核促使學生參與根據課程目標而設定的富學習意義的活動,從而激發他們的學習動機。透過校本評核,教師可以針對學生的強處和弱項給予回饋。再者,對於教師來說,校本評核能成為學與教的一部分,讓課程與評核互相配合,更有利課程的實施。

  至於在新學制下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引入校本評核,教育局和考評局自從二○○四年起,先後向學校、教師、教育團體、學校議會、考評局和課程發展議會屬下相關的科目委員會和其他持分者進行多階段的諮詢,他們普遍支持校本評核作為公開考試的一部分。教育局和考評局根據諮詢所蒐集的意見,於二○○八年四月宣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中二十四科科目的校本評核的策略性推行時間表(附件三)。校本評核會分不同階段引進,以便學校和教師作更充分的準備。教育局和考評局將會於二○一二/一三學年檢討新高中學制的課程和評核。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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