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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食物業牌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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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口頭答覆:

問題:

  在不同地區的食物業的牌照費現時仍然沿用前臨時市政局及前臨時區域市政局分別所訂定的收費水平,以致新界區各類食物業的牌照年費,比港島區及九龍區同等處所面積的食物業的有關收費高出近四成至一倍不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有否檢討全港食物業牌照的收費政策和收費水平;若有,結果為何;及

(二) 現時有否計劃降低新界區各類食物業的牌照收費,使其與港島區及九龍區看齊,以提高收費政策的公平性及減輕新界區食物業的經營成本;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現行法例,經營食物業處所須領有由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簽發的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需要申請牌照的處所包括食肆、食物製造廠、烘製麵包餅食店、冰凍甜點製造廠、燒味及鹵味店、新鮮糧食店等。食環署亦簽發許可證給某些合資格的店舖,以供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非瓶裝飲品、涼茶、奶品、冰凍甜點等。

  食物業牌照和許可證的整體收費是以收回全部成本為原則而釐定。

  總括而言,現行計算食物業牌照收費水平的模式分為三種。首先,是以處所的樓面面積計算,樓面面積越大,牌照費用越高。此類處所包括食肆、食物製造廠、烘製麵包餅食店、冰凍甜點製造廠、牛奶廠和工廠食堂,樓面面積分為19個級別。以食肆牌照為例,其牌照可分為普通食肆和小食食肆牌照兩種。以普通食肆牌照而言,100平方米或以下至200平方米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為2,520至9,050元;200平方米以上至500平方米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由5,650至24,605元;500平方米以上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由13,860至258,870元。至於小食食肆牌照,100平方米或以下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為1,810至3,690元;100平方米以上至250平方米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由2,270至8,355元不等;250平方米以上的食肆,每年的牌照費用由4,960至185,250元不等。而凍房則只分為10個級別,由最小200平方米或以下遞增至最大5,000平方米以上。

  第二種計算食物業牌照收費水平的模式,是按售賣食品種類的數目而定。其中,新鮮糧食店牌照的費用是按售賣食品種類(包括牛肉、豬肉、羊肉、魚、家禽及爬蟲)的數目而定,即每售賣多一種食品種類便要繳付多一倍的牌費。然而牌費設有上限,獲准售賣四種以上的食品種類的牌照,收費亦是四種食品的收費總和。此類牌照收費由3,600至19,760元。

  第三種計算模式是劃一計算,即牌照費用不會因處所樓面面積大小或售賣食品種類的數目而有所改變。這個組別包括燒味及鹵味店牌照和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其中燒味及鹵味店的牌照收費分別為市區的2,790元和新界區的3,825元,而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的牌照收費為市區的540元和新界區的755元。

  現時,全港共有約26,000餘間處所領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當中約六成位於市區,四成位於新界區。

  現行的食物業牌照收費,是由前臨時市政局及前臨時區域市政局以收回成本原則釐定。成本包括員工費用,交通及運輸,租金和行政費用等。由於兩個前臨時市政局當時是獨立運作,其成本計算會有所不同,因此市區和新界區的食物業牌照收費一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

  於一九九八年,前臨時市政局有鑑於當時的經濟環境,決定將食物業牌照收費下調三成,而前臨時區域市政局則選擇凍結牌照收費,市區與新界區牌照收費從此出現更大差異。由於食物業牌照收費一直凍結至今,所以新界區的牌照收費平均比市區同類的牌照收費為高的情況依然存在。

  我們認為長遠有需要劃一市區和新界區的食物業牌照收費,而事實上食環署一直有研究有關的劃一方案。由於食物業牌照收費自一九九八年一直凍結至今,在劃一市區和新界區的食物業牌照收費的同時,根據收回成本的原則,全港各類的食物業牌照收費或有可能需要作出不同程度的上調;而因為市區的食物業牌照收費在一九九八年獲減三成,市區牌照的收費一直處於偏低的水平,在劃一收費後,市區的牌照費上調的幅度或會更大。然而,我們在處理牌照收費的事宜時,不能只顧及原則性的考慮,而忽略現實環境。有見及此,在目前的經濟情況下,我們認為現時並不適宜推出有關的劃一方案。事實上,在財政司司長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推出的新一輪紓困措施中,與餐飲業相關的牌照費會獲寬免一年。

  當然,長遠而言市區和新界區的食物業牌照收費必須要劃一。我們會從各方面評估劃一方案的可行性,以期在檢討及調整收費水平時,除了貫徹收回成本的原則外,亦能盡量兼顧商戶的負擔能力和接受程度,以減低劃一收費和費用可能帶來的影響。

  多謝主席。



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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