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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警方盡力協助遊行或集會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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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秀蘭議員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綜合報章報道,因警方事前錯誤估計參與二○○三年「七一大遊行」的人數,集會當日未有派出足夠警力協助市民參加和平集會;而今年的「六四燭光集會」,同樣因為警方低估集會人數,在警力不足的情況下,前往參加集會的市民被警員勸諭離開。此外,在多次公眾遊行及集會後,警方與民間團體公布的參加人數均有顯著差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公眾集會或遊行舉行前,當局如何估計應派出多少警務人員維持秩序,中央政策組及行政會議有甚麼角色;當實際參加的人數遠超過預期時,當局有甚麼機制立即增撥人手協助維持秩序,以及在場的警務人員是否受命勸諭市民不要參加該次遊行或集會以減少集會人數;若他們受命作出勸諭,是由哪個職級的警務人員決定發出命令;

(二) 在公眾集會或遊行舉行當日,警方會否進行高空攝錄,以及使用地鐵站內的攝錄系統即時評估參加人數,並由有關當局馬上作出適切的交通措施,例如增加地鐵班次,以便市民參與;或通知巴士公司更改路線,以免遊行隊伍與巴士共用路面;或開放更多行車線,讓遊行隊伍有足夠空間前進;及

(三) 警方用甚麼方法計算集會及遊行的參與人數;以及統計結果在公布前由哪個職級的警務人員最後核實?

答覆:

主席:

(一) 警方尊重市民舉辦及參與遊行或集會的權利,並會與有關活動的主辦者保持緊密聯繫,盡力協助遊行或集會順利進行,以確保公眾秩序及其他公眾人士的安全不受影響。警方處理遊行和集會等公眾活動時,會參考主辦者所提供的資料,以及過往處理同類活動的經驗,評估為維持公眾秩序和公眾安全的所需措施及相應人手。中央政策組及行政會議並沒有參與警方這方面的工作。此外,警方亦會因應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例如參加人數高於預期等,制定應變方案,以確保相關公眾活動能和平及有秩序地進行。

  倘若參與遊行或集會的人數高於預期人數,警方會視乎情況,實施相應的人群管理措施,例如交通改道、特別人流措施,以及安排市民經不同路線進入會場或前往遊行起點,並且調配額外人手協助有關工作。警方亦會按特別情況與主辦單位協調,例如建議主辦者使用場地附近的地方,以容納參加活動的人士等。警方的主要職責,在於確保公眾秩序和公眾安全,處方或負責的警務人員對個別集會或遊行,不持立場,更不會勸諭市民不出席這些集會或遊行。

(二) 視乎情況需要,警方會借助港鐵站內的閉路電視系統、運輸署為監察交通狀況所安裝的閉路電視系統,以及警方因應人群管理工作需要而裝設的臨時閉路電視系統,評估參與遊行或集會的人流及公共秩序情況,以便實施相應的人群管理措施及調配人手。現時警方並沒有就這方面的工作進行高空攝錄。

  當舉行大型公眾集會或遊行時,警方會就交通安排與運輸署保持密切聯繫。運輸署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會監察場地附近的交通及運輸狀況,以便在有需要時,協調警方等相關部門及機構實施相應的交通及公共運輸服務應變措施,例如實施臨時封路、更改巴士及小巴路線,以便市民參與有關活動和為活動提供空間;以及指示巴士及港鐵公司增加班次及更改巴士站位置等,盡快疏導參與活動的人潮等。

(三) 警方會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期間,評估參與活動人數,以便實施適當的人群管理措施,和交通及公共運輸服務應變措施,並且靈活調配人手,從而確保維持公眾秩序和保障市民的安全。

  大型公眾集會舉行期間,警方會在不同地點觀察。一般來說,警方會按集會場地每平方米可容納的估計人數,估算參與活動的人數。至於遊行方面,警方會沿遊行路線設置觀察點,在各觀察點會估算經過的人流,並參照遊行活動所需時間,從而估計活動中經過各觀察點的人數。按一般安排,該項人群管理行動的最高級警務人員會負責覆檢參與活動總人數。



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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