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九至一○年公務員薪酬調整:最終決定及將《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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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在二○○九至一○年凍結低層和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薪酬;及削減高層薪金級別或以上的公務員的薪酬5.38%,但高層薪金級別內的任何一個薪點均不應低於$48,700(即較中層薪金級別的上限$48,400多$300)。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職方對當局於二○○九年六月十六日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並考慮過既定機制下的各項相關因素,包括從二○○九年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後,作出以上的決定。」
發言人續說:「為了落實執行上述的公務員減薪安排,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決定應向立法會提交《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公務員的減薪會在《條例草案》通過為法例的下個月的第一天生效。」
當局將會在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憲報公布《條例草案》,並於二○○九年七月八日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完
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