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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公屋租戶交租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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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出:

  政府紓解民困措施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通過,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公屋租戶將無需繳交二○○九年八月及九月份的租金。

  財政司司長今年五月公布一系列紓緩措施,以應對本港當前的經濟挑戰,措施包括代公屋租戶繳交兩個月的租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六月十九日)批准有關撥款。

  房委會發言人說:「政府會為繳交一般租金的公屋租戶及暫准租用證持有人代繳該兩個月的租金。至於需要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政府會為他們代繳該兩個月的淨租金,租戶自己則要負責繳交額外租金。」

  房委會將於七月向所有租戶及暫准租用證持有人個別發出通知,說明交租安排。

  今次代繳租金的安排,將惠及約六十七萬個房委會公屋住戶,而房委會從政府所收的代繳租金總額估計約為十七億一千四百萬元。



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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