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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今天(六月三日)發表聲明,證實已收到來自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的一件藝術作品。該作品將會以借用的安排暫時存放於秘書處,以待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於下星期四(六月十一日)開會決定是否保留該藝術作品,並在立法會的建築物範圍內展示。
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吳文華表示,在行管會仍未就制訂蒐羅藝術作品政策/指引一事作出決定前,現時有關接受捐贈或借用藝術作品方面的安排,是每個個案個別處理。行管會已成立藝術委員會,就制訂為新立法會綜合大樓的蒐羅藝術作品政策/指引,向行管會提出建議。
吳文華指出,行管會經初步討論藝術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後,委員普遍認為獲蒐羅的藝術作品應反映立法機關的莊嚴、穩重、職能及理念。行管會就蒐羅藝術作品制訂長遠政策(包括委託他人製作藝術作品及接受捐贈等)時,將參考其他議會的做法,並進行公眾諮詢。
在行管會就蒐羅藝術作品政策有所決定前,所有擬贈予立法會的藝術作品,都只會以借用的安排暫時存放於秘書處,並在一段時間後歸還給捐贈者。這是行管會於二零零一年所作出的決定,當時一位公眾人士提出捐贈一批國畫給立法會。行管會經討論後決定以借用的安排,保存該批國畫一段時間,該批國畫現已歸還捐贈者。
吳文華說,支聯會今天交給立法會秘書處的藝術作品,將會以借用的安排暫時存放於秘書處,直至行管會決定是否保留該藝術作品一段時間。
她補充:「支聯會的代表已簽署一份承諾書,列明於該藝術作品暫時存放於立法會秘書處期間,若該藝術作品遭受任何形式的損毀或盜竊,行管會、任何立法會議員及秘書處職員都不會對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行管會亦不會負責該藝術作品的保養及維修,但秘書處會小心處理該藝術作品。」
完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