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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財政司司長就「遴選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人選」休會待續議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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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財政司司長陳家強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湯家驊議員提出的「遴選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人選」休會待續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由於財政司司長目前正在海外進行訪問,因此我謹代表司長就議員提出的休會辯論議案發言。我希望就委任金融管理局總裁的法理基礎及相關問題,作出解釋。

  有關金融管理局總裁的任命是清晰而且明確的,剛才各位議員發言也有提及這一點。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5A(1)條,賦予財政司司長清晰的權責,委任金融管理專員和制定有關的聘任條款。司長是依法辦事的,他會按法例賦予他的權力作出委任。財政司司長認為,這項安排是合適的。

  金管局的工作涉及多個範疇,包括維持香港的金融和貨幣體系穩定健全、監管銀行業務、外匯基金的投資管理、以及發展香港的金融基建,以支持及推行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

  金融管理局的工作任重道遠,而且它大部分工作涉及專業知識和複雜的技術細節,我們需要具備合適專長和經驗的人才,以履行職責。在委任金融管理專員時,財政司司長會以公平公正的態度,依法辦事,同時確保人選合適及符合香港最佳利益。

  正如剛才多位議員也提及,公開招聘金管局總裁並非最合適的做法。據我理解,公開招聘央行行長並非目前國際上的普遍做法。

  我亦希望利用這個機會,解釋現時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和管治委員會的角色和功能。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和其轄下設立的管治委員會均設於金管局內的架構,他們的主要職責分別是就外匯基金的投資政策與策略、發展金融基建等以外匯基金撥款進行的項目和金管局的年度行政預算,以及就金管局的薪酬及人力資源政策及有關事宜,向財政司司長提出意見。

  為確保下一任金管局總裁的人選適當,財政司司長在較早前邀請馮國經先生、張建東先生及龐約翰先生,向財政司司長作出建議。同時,財政司司長亦邀請了退休人事顧問唐裕年先生協助工作。他們都是以個人名義接受邀請,義務提供協助。

  這個小組的成員不但各具專長,而且備受社會各界尊重。財政司司長認為是適當的做法。

  正如財政司司長早前解釋,有關程序已進入最後階段,待完成有關程序後,他會公布下任專員人選以及交待相關細節。

  剛才多位議員在休會辯論期間,發表了不少關於金融管理局總裁相關的意見,我會將有關意見整理,容後再向財政司司長匯報。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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