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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教資會資助院校高層職員人數和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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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於本年四月決定重整該大學的管理層架構,副校長職位的數目將由明年九月起由六個增至八個,屆時這所大學將成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中副校長職位數目最多者。此外,該大學的校長最近以有急切需要為由,未經公開招聘程序便聘任一名前職員為副校長(行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教資會有否就資助院校的高層職位數目設定上限,以及院校增設該等職位須否向教資會呈報,以確保該等新增職位確有需要及避免浪費公帑;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教資會有否規定資助院校必須透過公開招聘程序聘任高層人員;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都是根據本身條例成立的自主法定機構,各自設有校董會。現行規程讓院校擁有高度學術自由和自主權的同時,亦須負上適當的責任。在符合相關香港法例的前提下,院校在管理校政(包括聘請職員)方面,享有自由。

  除非有關條例明文規定,否則院校的校董會有權根據院校的運作需要,決定合適的高層職員人數和招聘程序。這些事宜屬院校自主範圍之內,教資會不宜干預。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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