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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邀請團體就承接辦學權作意向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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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六月三日)邀請團體就承接觀塘油塘h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該學校)的辦學權作意向表達。

  教育局發言人稱:「由於原先的辦學團體宣布放棄該學校的辦學權,因此我們須盡快物色其他辦學團體承接有關的辦學權,確保學校能繼續如常運作。我們計劃進行校舍分配工作,以便為該學校挑選新的辦學團體,而是次意向表達工作是該校舍分配工作前的準備步驟。」

  發言人續稱:「新辦學團體應盡力確保學校繼續如常運作。因此,有興趣接辦該校的團體須承諾繼續以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的形式營辦該學校,並盡可能維持該學校原先的辦學宗旨、目標及課程。學校於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收取的學費,亦不得高於二零零八至零九學年的水平。有關團體並須承諾盡量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繼續聘用該學校所有現職員工。此外,有關團體亦須接收所有正在該學校就讀的學生(即將離校的中三學生除外),以及所有已被取錄並將於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入讀該學校的小一新生。一如申辦新直資學校的規定,辦學團體須承擔營辦該學校所需的經費。」

  發言人補充說:「儘管該學校目前開辦小一至中三班級,但由於其校舍純為開辦小學而設計及興建,因此各初中班級須於辦學權移交後逐步停辦。另外,我們會在意向表達工作後所進行的校舍分配工作中,優先考慮可為該學校提供『一條龍』安排以便畢業生升讀直資中學的申辦團體。」

  根據教育局現行的校舍分配政策,申辦團體必須為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並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以及:

(1) 按《公司條例》註冊成立,而其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已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標準條款及條文;或
(2) 按其他條例註冊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審閱該團體的章程後,認為可考慮分配校舍予該團體。

  發言人又補充:「意向表達工作結束後,我們會邀請曾表達意向並符合上段所述兩項要求的合資格辦學團體提交詳盡的辦學計劃書,屆時將提供有關的詳細要求。」

  有關意向表達的回覆表格載於附件。回覆表格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46&langno=2)瀏覽及下載。有興趣的辦學團體須填妥表格,在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送交教育局,地址是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1427室。有興趣的辦學團體亦請留意,教育局將於六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為有關團體的代表舉行一場簡介會,地點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23AB室。

  如欲報名出席簡介會或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892 5436或2892 6391。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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