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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保障兒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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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關於實施涉及兒童的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現時是不是無意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如果有意設立,時間表是甚麼;及

(二)政府現時有沒有設立專門協調及處理有關兒童政策的機制,以處理實施學前教育學券計劃所引致的問題、資助有需要的學童支付互聯網服務費用的事宜,以及有特殊學習困難學童在主流學校就讀所遇到的困難?

答覆:

主席:

(一)政府十分重視保障兒童權利。有關政策局在制定相關政策時,都會考慮兒童的利益及觀點這重要因素。

  在協調方面,兒童的事宜涉及不同的政策範疇,每個範疇都有相關的政策局負責處理。政府亦有機制,協調及處理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門的政策。牽頭的政策局在考慮和處理有關問題時,會徵詢其他政策局和政府部門。由政務司司長帶領的政策委員會,則提供了高層的協調合作機制。

  在收集意見方面,各部門在制定及落實與兒童相關的措施及政策時,會適當地向相關諮詢機構尋求意見,其中在二○○七年年底成立的家庭議會,其職能包括在家庭的角度審視各部門就不同年齡組別和性別(包括兒童)的政策及計劃,是其中一個討論兒童事宜的平台。此外,兒童權利論壇亦提供途徑,收集兒童的意見及建議。政府會繼續與關注兒童權利的非政府組職保持溝通及聽取他們的意見。

  我們認為,目前的安排運作良好,有助我們靈活地回應社會各界對兒童事宜的關注及意見。我們會繼續充分利用現有機制及途徑,以有效地運用資源促進兒童權益。我們認為現時未有逼切需要增設專責兒童權利事宜的委員會。

(二)有關學前教育學券計劃以及處理有特殊學習困難學童在主流學校就讀所遇到的困難等問題,屬教育局的範疇。

  學前教育學券計劃從開展以來,教育局一直與學生資助辦事處和社會福利署等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和協作,統籌辦理學券資助事宜,並與社會福利署協調綜援家庭接受學前教育資助的安排。

  在教育局的融合教育政策之下,教育局設有機制和措施協助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教育局除向學校提供額外資源,例如上限為每所學校一百萬元的「學習支援津貼」之外,還會進行有系統的教師培訓、提供各類型的專業支援服務,以及製作各種教學資源等。

  至於學童使用互聯網的服務費用問題,政府已透過各部門的合作,推出各項措施,協助低收入家庭學生使用電腦及互聯網。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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