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港鐵管理層薪酬及董事局成員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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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永達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的二○○八年年報顯示雖然該公司去年的盈利大幅倒退,但其管理層的薪酬及董事局成員的袍金卻有所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港鐵公司董事局內的政府代表在有關的董事局會議上,有否支持增加該公司的管理層的薪酬及董事局成員的袍金的建議;若有支持,理據為何;

(二)有否瞭解港鐵公司為何在盈利大幅倒退下仍增加上述人士的薪酬/袍金;

(三)是否知悉港鐵公司釐訂其董事局成員的袍金的準則;若然知悉,詳情為何;及

(四)政府作為港鐵公司的大股東,有否評估是次增加薪酬/袍金的做法有否損害公眾利益;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二)及(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有既定機制釐訂董事及管理層的薪酬。港鐵公司在決定公司的薪酬政策(包括董事局非執行董事的薪酬,以及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會其他成員的整體薪酬)時,會考慮包括公司表現、職責、工作範圍、個人表現、及相類公司所給予的薪酬等多項因素後作出決定。此外,兩鐵合併後,港鐵公司的業務範圍擴大,其董事局成員及管理層的職責及職務範圍亦因此加重,亦是考慮因素之一。

  董事局內設有薪酬委員會,負責就公司的薪酬政策作出審閱及向董事局提出建議,向董事局建議董事局非執行董事成員的薪酬,以及獲授權釐定及檢討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會其他成員的整體薪酬。港鐵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會其他成員均不會參與任何有關其薪酬增減的決定。這個機制是參照香港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而制定的。

(四)港鐵公司作為上市公司,須按商業原則運作。港鐵公司在業務發展、日常運作、人力資源(包括董事局成員及管理層的薪酬)等方面均會按商業原則決定。我們了解港鐵公司在釐訂董事局成員及管理層的薪酬時,已參考上述有關因素,包括市場相關薪酬數據。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