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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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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出席一個午餐會後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 內地山寨廠仍然燒煤,如何和內地合作?

環境局局長: 在過去一、兩年香港和中國的合作是全方位的,尤其在建立一個綠色珠三角時,低碳低排放的環境是重要的。以香港和內地的關係來說,在2008年4月推出的清潔生產計劃,其實是香港提供資金,鼓勵香港廠商在內地做清潔生產。同時,我知道在內地這方面的投放並不少於香港,所以,隨�荍畯抴礎V建立一個綠色珠三角地區時,兩地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希望珠三角地區能夠真真正正成為一個更綠色、環境更好和可以延續發展的地區。這是我們的方向。在最近發表的綱要很清楚的寫出來,我們希望在十二五計劃中有明確的中央指導,可以合力一齊去做。

記者: 環境局局長,可否講一下你如何和發展局在未來針對現有的樓宇,幫他們改善環保表現 ? 兩個局會如何合作,有否考慮新的措施 ?

環境局局長: 大家看得到,在財政預算案�堙A大大小小共有接近15億元投放在這方面,簡單來說分為兩個部份,第一是政府本身樓宇要進行更加綠化,這包括投入4 億 5000 萬元在政府的建築物內,做一些節能的工作。最近,我與發展局局長共同出了一份指引 ,希望使政府的建築物能夠達到較好的環保標準,例如,是Hong Kong BEAM 或相類似的標準。當然,單是政府做是不足夠的。雖然以往在新建的建築物中,大部份能符合能源效益都是政府樓宇,但是,我們希望透過立法工作,使全港所有建築物都能逐步邁向這方面,至於現在建築物怎樣做呢 ? 就是靠我們4億5000萬元能源效益計劃,無論在做審計工作和初步改善工程,我們希望用配對基金鼓勵業主加入減排和增效的計劃內。

記者:基金是一對一形式,基金的撥款有多少申請?

環境局局長:我們四月八日才開始,現在正接受申請,反應都是好的,正正因為我們明白基金可能對居民的環境會有很大幫助,我們特別在前幾個月,聯絡和培訓了一些審計人員,希望這些專業人員可以幫我們將網絡擴大,更容易說服業主參與建築物能源效益計劃。

記者:這個配對基金會不會和巿建局進行中的復修,兩者如何配合?

環境局局長:我想這是相輔相成的,在巿建局方面,我們高興的是,在城市�堶情A我們所講的不單是新建的地區,在舊有地區如何復修重建,或者一些現有的建築物,如果能夠重用,從整體效益上對環境是有幫助,這方面我們是鼓勵的。在城市再規劃當中,其實能源的耗用是一個必須針對的問題,如果大家都是朝�茼p何用好能源,如何減少排放,如何增加能源效益,其實每個人都得益。發展商會得益,物業管理人會得益,最終業主或住客亦都得益,因為電費可以減。

記者:市建局是不是可以向你們申請那四億五?

環境局局長:其實基本上我們接受很多除了業主以外,如果作為代理人,譬如一些工程界別的,或者物業管理,又或者系統提供者等等,所以其實我們將網放得很大。

記者:現在有多少個申請?

環境局局長:剛剛才開始一個月,我手頭上未有數字,可能要多等一些時候。

記者:會不會考慮強制樓宇推行綠色標籤?

環境局局長:有兩個方面,第一,如果是一個基本上最起碼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我們希望用一個立法的方式去做,因為我們現有的能源效益方案,在坊間已經進行了十年,是時候將它變為立法,規管最起碼的標準。這一點,我們是會做的。但是,如果在建築物方面,要做到優於現在的標準,我相信可能不能靠立法模式,而是可能靠一些認可的制度。例如,專業團體可就能源效益訂立一些認可的制度,如不同級別,此舉有助鼓勵建築商或物業管理公司進一步改善。

記者:會否要求強制他們作評級,然後公開他們的評級及表現?

環境局局長:如果是基本的,我們希望以立法的方式去做。但如果是認可評級,我們認為採用自願性質較合理。而且,外國很多地方也是採取這個方法。

記者:剛才你在演辭中提到,澳洲的經驗是會讓租客知道大廈的能源效益指標,香港可否參考?

環境局局長:現在,我們起碼會先做第一步,將那些標準定下來,這個我們希望以立法方式去做。日後能否劃分不同級別,便要視乎專業團體能否做到這方面。所以,現在Professional Green Building Council正朝這個方向走。做好這方面後,我們才有條件去說能否成為一個必須或法定的要求。

(請同時參閱發言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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