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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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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的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灣仔北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的面積約為55.2公頃,其中約5.7公頃屬填海土地。規劃區東臨興發街,南抵維園道及告士打道,西至分域碼頭街。告士打道及東區走廊以北的現時灣仔地區,以及現有海堤以北的擬議填海區均包括在該區範圍內。

  當局根據興建中環灣仔繞道及相關連接道路工程等必需的基礎設施和重置受影響的海旁設施所需最少的土地決定填海的範圍。因中環灣仔繞道而填海得來的土地,除了滿足基礎設施需要外,將用作優化海濱之用。

  該區亦涵蓋現有的已建設地區,內有商業及辦公樓的發展、藝術及文化發展、政府辦公大樓,以及政府/團體/社區設施。

  整體的規劃和城市設計目標是締造具特色和吸引力的海濱,供市民享用,當中強調其與海港、灣仔和銅鑼灣腹地的文化歷史背景及四周環境的關係。當局已充分參照城規會的「維多利亞港的理想和目標」、共建維港委員會的《海港規劃指引》、《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城市設計指引》,以及社會人士的期望。

  該規劃區內的新海濱劃分了特色專區,反映不同的規劃重點及定位。發展的設計應配合個別特色專區和聯繫鄰近發展。為尊重海旁的環境,發展都是低層及低密度。

  該規劃區內共8.8公頃的土地劃為「休憩用地」,涵蓋現有主要休憩用地和擬議的海濱長廊。現有和擬議的休憩用地將合組成連貫的休憩用地網絡,並與行人通道結合,提供通往海濱的通道和觀景廊。「休憩用地」地帶至金紫荊廣場東面容許廣場擴展,進一步提升該旅遊區的吸引力。

  約14.7公頃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提供展覽中心、公眾海濱長廊及與水上康樂有關的用途、與海旁有關的商業和休憩用地、體育和康樂會、直升機升降坪、碼頭、鐵路通風大樓和車站設施,以及中環灣仔繞道排氣口等。在部分地帶的發展受總樓面面積和/或建築物高度限制,發展的外部設計亦須取得城規會的許可。

  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土地佔10.9公頃,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為確保這些新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與海濱環境和周圍的發展互相協調,它們須受建築物高度限制。

  該規劃區共約3.2公頃的土地劃作「商業」地帶,以反映現時沿港灣道的商業/辦公室發展。另約17.6公頃的土地劃為「道路」。

  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25/2)現存於城規會秘書處、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港島規劃處,以及灣仔和東區民政事務處,供市民查閱。

  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的地圖銷售處發售。該圖的電子版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



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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