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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四月批出四十一份建築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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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四月共批出四十一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十份、九龍七份及新界二十四份。

  上述批出的圖則包括十六項住宅及商住發展、三項商業發展、六項工廠及工業發展,以及十六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則有七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將提供可作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十二萬二千六百零九平方米。另外,本署亦接獲十一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屋宇署同時發出十二份入伙紙,包括港島七份及新界五份。

  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有二萬三千五百六十九平方米,共一百六十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則為四萬零五百一十平方米。

  四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為十億元。

  此外,本署並批准八項拆卸樓宇工程,涉及八幢樓宇/其他建築物。

  本署於四月接獲一千九百八十四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並發出五千六百九十六個違例建築清拆令。

  四月份資料月報全部內容已載於本署網頁(www.bd.gov.hk),歡迎市民瀏覽。



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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