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小販認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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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鑑於旺角通菜街(俗稱「女人街」)、佐敦寶靈街及太子花園街的小販認可區現時的管理情況混亂,他們擔心政府重新簽發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會導致小販管理問題惡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政府於去年六月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已經與女人街的小販組織達成共識,以改善該小販認可區的經營環境,該小販認可區現時的經營環境有何改善;

(二) 過去三年,食物環境壎芵p每年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上述三個小販認可區的投訴,並按投訴所屬類別(例如噪音滋擾、阻塞公眾通道、於批准經營的時間外經營、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非法將攤位出租及影響環境壎芚央^列出每個小販認可區的分項數字;當中有多少宗投訴屬實,以及對有關攤位持牌人的懲罰為何;

(三) 鑑於本人收到投訴,有推銷員非法佔用小販認可區內的攤位進行推銷活動,政府有否瞭解上述情況;政府有否檢控該等人士;若有,過去三年的檢控數字為何;及

(四) 現時檢討重新簽發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進展及就各項實務安排制訂營運指引的最新情況為何;政府有何新措施(例如引入「扣分制」)以解決小販認可區的管理問題?

答覆:

主席:

(一)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與通菜街小販認可區(或稱「女人街」)的小販組織代表經常保持溝通,並就小販攤檔的運作有以下的共識:

(1) 小販攤檔運作不可構成火警危險或妨礙緊急車輛通過;

(2) 小販攤檔運作不可構成環境壎芫擾、妨礙空氣流通或嚴重阻擋天然光線;

(3) 小販必須留有足夠的行人通道空間,以免影響附近攤檔或店舖的經營環境;以及

(4) 小販攤檔應該盡量採取統一設計,以改善「女人街」整體觀瞻。

  經過各方努力,現時「女人街」的運作環境整體已有改善,小販攤檔的檔架不會妨礙緊急車輛通過,而小販代表亦已就攤位檔架的統一設計達成共識。

(二)及(三) 過去三年,食環署收到有關通菜街、花園街及寶靈街小販固定攤位的投訴數字及檢控資料(包括法定罰則),請分別參閱附件一及附件二。法庭處以的罰款額由100元至1500元不等。

  另外,食環署沒有在同期收到有關推銷員非法佔用通菜街、花園街及寶靈街小販認可區內的攤位進行推銷活動的投訴,在上述小販認可區內亦無發現這類的違規情況。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留意小販固定攤位的運作情況,如在巡察中發現非法佔用空置小販攤位或無牌小販活動,食環署會採取執法行動,並作出相關檢控。有關的檢控數字,請參閱附件二。

(四) 食物及壎竻蝠P食環署已完成小販發牌政策檢討,而有關建議亦於今年四月獲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壎籵が委員會支持。就固定攤位小販而言,政府當局會在維持現有攤位總數的情況下,讓毗鄰的固定攤位兼用空置攤位,擴大其攤位面積,並繳交相關的牌費;餘下的空置攤位將供有興趣人士申請及抽籤揀選,並發給固定攤位小販牌照,讓他們經營空置攤位。食環署正制訂重新簽發固定攤位牌照的指引,預期於今年七月通知有關固定攤位持牌人提出申請合併毗鄰空置攤位。待完成此階段工作後,該署會邀請公眾人士申請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經營剩餘的空置攤位。

  食環署會安排執法人員定期到小販營業地點及小販市場巡查,視察持牌人是否親自經營業務及攤位有否構成阻塞通道,並根據相關法例或小販牌照條件,向違例者採取適當執法行動。由於小販攤位有別於一般持牌食肆的運作,當局現階段無意為固定攤位小販引入類似規管食物業處所的違例記分制度。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