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犯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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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五日)表示,署方竭力採取措施防範毒品流入懲教院所。
就荔枝角收押所一名還押犯人於收押前將毒品吞入體內,收押後將毒品排出體外並與其他犯人分享的事件,發言人表示,在現行機制下,毒品甫進入懲教院所便會被察覺,無法在院所內流通。
該名還押犯人姓李,昨日(五月十四日)因管有危險藥物而被起訴及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因李有濫用藥物的紀錄,在收押當日起,懲教人員將他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醫院密切觀察。
由於情報顯示李可能於被還押前將毒品吞入體內,懲教人員今早向他進行突擊搜查,結果搜出一個藏有十粒懷疑藍精靈的膠袋。李承認在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前曾將二十粒藍精靈吞入體內,並於昨日全數排出,然後與其他五名犯人分享。
涉及的五名犯人已被隔離跟進,署方繼續調查該名還押犯人是否還藏有其他毒品。有關個案亦已轉介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去年(二○○八)經由懲教署人員截獲毒品的個案共有九十三宗,今年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則有三十七宗,大部分個案集中於收押所。
完
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