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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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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環保團體的調查結果顯示,有不少出版商向中小學學校送交的教科書樣版夾附大量宣傳品及採用不必要的包裝,有關開支可能推高教科書售價。此外,有不少家長向本人反映,教科書經常改版,令他們無法使用舊書,而教科書的高昂售價使他們的經濟負擔相當沉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有教師向本人反映,出版商現時向學校送交教科書樣版時沒有提供書價,以致學校在選擇教科書時未能考慮書價因素,這情況間接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政府會否要求出版商向學校送交教科書樣版時必須提供書價資料;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二) 會否考慮更嚴格地評審教科書改版是否有實際需要;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 鑑於新高中學制即將實施,高中教科書的內容將會有大幅改動,政府會否考慮把握這個時機,檢討現時監管教科書出版事宜的政策和措施;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一) 教育局一向都十分關注課本問題,並一直積極與課本出版商商會、學校議會、消費者委員會、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及廉政公署溝通,致力尋求減低課本成本的可行方法。有關出版商須在學校選擇課本時提供價格給學校參考事宜,教育局在與課本出版商商會的常規會議及「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的會議上已向課本出版商商會代表提出此要求,並得到出版商商會代表明確答覆,學校在決定選用有關課本時會知道課本的價格。教育局亦已在今年四月向學校發出的「學校選用課本及學習材料須知」的通函(通告編號:EDBCM052/2009)中建議學校在選擇課本或學習材料時應慎重考慮不選用未能提供價格的課本或學習材料。教育局亦已於今年四月六日和五月七日分別向學校提供「適用書目表」內的所有新高中及其他中小學各級課本的價格資料,供學校在選書時作參考之用。教育局會繼續和課本出版商商會加強溝通,適時為學校提供課本價格資料。

(二) 現時教育局的課本評審機制已設有課本三年不可改版的規定,即所有經教育局評審後獲列入教育局「適用書目表」的課本,三年內不可改版。而教育局亦一直嚴格執行這個規定,所有已過三年不可改版的規定的課本,出版商如要改版課本,必須先向教育局課本委員會作出申請,並須通過評審才可改版。倘若出版商提出的改版理由不充分,又或提交改版的內容質素較舊版的沒有很大的改善,則不會獲得批准改版。一些修訂幅度小或只作資料上修正的課本,教育局會建議出版商以「重印兼訂正」的方式修訂有關內容和資料,同時須以「附頁」或「勘誤表」的形式補充有關資料,並透過學校免費將資料提供給使用舊書的學生。教育局亦要求學校在書單上「重印兼訂正」的課本旁清楚說明舊書仍可沿用,以方便學生作出識別及購買新書或舊書的選擇。

(三) 現時教育局主要負責監察課本內容的質素和提供指引和「適用書書目表」供學校在選書時作為參考。教育局去年成立的「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正就上述問題,聽取公眾意見,並深入研究課本的未來發展和供應(包括新高中課本) ﹔教育局已於五月十一日,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簡布工作進展,並預期於今年九月向教育局局長提交報告和建議。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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